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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环境监察支队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次学习研讨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08 撰稿人:
文章内容
   

 

长环察党字201514 

 

长沙市环境监察支队

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次学习研讨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湘办发〔2015〕18号)和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长办发〔2015〕13号)要求,结合支队实际,开展第次学习研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5年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共2天

二、学习地点

四楼会议室

三、学习专题 

围绕“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开展学习研讨。

四、学习方式

主要是认真抓好参观与集中学习研讨。

1、个人自学1天。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的会议精神,加深理解,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和机制。

2、集中学习研讨1天。围绕“严以律己”为主题,研讨如何严格遵守党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团结,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不搞团团伙伙,不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遵循组织程序,不超越权限办事,不搞先斩后奏;服从组织决定,不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让他们擅权干政,不让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四、集中学习研讨注意事项

支队班子成员要在研讨会上逐一发言,做到思想认识必谈、突出问题必谈、根源症结必谈、整改措施必谈等“四个必谈”。

研讨会前,支队班子成员聚焦严以修身主题,结合自身成长、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发言提纲,交人事教育处汇总

研讨会上,支队班子成员踊跃发言、开展讨论,党总支书记认真对研讨会发言情况进行点评,达到相互启发、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相关要求

党总支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做好专题学习研讨方案、学习记录,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并逐一发言,保证发言质量,防止照抄照搬、简单应付。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办公室将对学习研讨方案、学习记录、领导干部研讨会发言提纲进行抽查、通报。

党总支专题学习研讨情况及时总结,总结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领导发言的主要观点、本次专题学习研讨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一步改进方式等。

党总支在集中学习研讨完成后3天内,办公室要向局人事教育处报送学习方案、单位一把手发言材料、学习研讨记录(复印件)、情况总结。

 

 

                (中共长沙市环境监察支队总支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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