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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简报 (第十期)

来源:长沙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5-11-02 撰稿人:监察支队
文章内容

环境监察工作月报

长沙市环境监察支队主办      第十期      2015年10月31日

★ 工作概况

本月共出动执法人员1650人次,检查企业550家次。主要内容有:召开全市执法调度会,安排部署第四季度环境执法;全市开展5次集中执法与暗访督查行动;开展水上餐饮专项整治行动;迎接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初检;贯彻落实局党组(扩大)会议精神及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

★ 工作重点和亮点

一、召开全市执法调度会,安排部署第四季度环境执法

为继续加大全市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支队于2015年10月10日组织召开了全市环境执法行动调度会,由市环保局分管局领导、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湘江新区国土规划部、高新区城管环保局、经开区产业环保局,各区、县(市)环保局分管监察工作的副局长、大队长参加会议。会议就2015年第四季度全市环境执法行动进行部署讨论,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第四季度全市环境执法行动的通知》。

2015年第四季度全市将组织开展9次集中执法行动,其中碧水执法行动2次,执法重点为夜查涉水重点企业,湘江、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靳江河、龙王港、奎塘河沿岸企业;静音执法行动3次,执法重点为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设备、设施噪声整治,工业企业噪声整治,工业企业、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整治;清霾执法行动4次,执法重点为工业企业、餐饮业等大气污染源,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等大气污染源,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的工业涂装企业、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大气污染源。

二、全市开展5次集中执法与暗访督查行动

为将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和史上最严的环保行动落到实处,按照市环委会制定的《长沙市2015年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从2015年9月21日至12月31日,我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环境保护攻坚行动。环境监管执法作为实施环境管理重要一环,必须加大环境执法监管的力度,严格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增强新环保法威慑力。

(一)开展2015年第4季度第1次全市环境执法行动

2015年10月14日晚,市环保局在全市统一组织开展夜间集中执法执法行动,按照市环保局分3组行动、各区县(市)环保局自行组织的方式,对全市涉水重点企业开展夜间突击环保执法检查。本次执法行动检查重点是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医院等涉水重点排污企事业单位。本次行动中,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3人,监测人次26人,检查企事业单位46家,移送公安机关1家,对26家企事业单位下达环境监察文书,对17家企事业单位外排废水进行现场采样监测,并将视检测结果进行处理。长沙市本级出动环保执法人员18人,监测人员9人,检查企事业单位9家,对8家企事业单位外排废水进行现场采样监测。芙蓉区环保局将拒不执行环保部门责令停止排污决定的杨丽荣塑料加工店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本次开展夜间突击环保执法检查,夜查涉水重点企业,克服了日常环境监察执法的时间局限,有力打击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加大了环境监察执法震慑。

(二)开展垃圾秸杆焚烧紧急专项督查

按照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同志的指示,为确保2015年10月18日长沙马拉松赛事的空气质量优良,市环保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2015年10月17日,局长付旭明同志及全体班子成员组织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及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深入到全市9区县(市)督查垃圾秸秆焚烧情况,确保大气环境监管到位、有效。本次行动分为六个督查小组,每组均由市环保局局领导任组长,市环境监察支队班子成员和3名执法人员一起到各区县(市)严督实查垃圾秸秆焚烧情况。经查,全市共发现违禁焚烧和扬尘污染46处,全市共发现垃圾焚烧点23处,秸秆焚烧点20处,道路扬尘点3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制作证据材料46份,编制秸秆垃圾焚烧、道路扬尘污染源汇总表3份。

(三)开展2015年第4季度第2次全市环境执法行动

2015年10月22日,市环保局在全市统一组织开展清霾执法行动。本次执法是2015年第四季度第二次全市环境集中执法行动,按照市环保局分3组行动,各区县(市)环保局自行组织的方式,对全市涉气重点企业开展集中环保执法。本次执法行动检查重点是工业企业、餐饮业、建筑工地等大气污染源。本次行动中,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76人次监测人员28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55家,立案查处1家,对43家企事业单位下达环境监察文书,对6家企事业单位外排废气进行现场采样监测,并将视检测结果进行处理。长沙市本级出动环保执法和监测人员26人,检查企事业单位10家,对6家企事业单位下达环境监察文书。

(四)开展2015年第4季度第3次全市集中执法

2015开展2015建筑工地扬尘、垃圾焚烧、秸秆焚烧、水上餐饮。本次执法行动按照市环保局分3组行动,各区县(市)环保局同步联动的方式,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强力执法,对大气污染源和湘江长沙段水上餐饮进行环境监察。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29人次,检查建筑工地、垃圾焚烧、秸秆焚烧和水上餐饮共计106第三次全市环境集中执法行动中发现存在现场扬尘控制不力问题,主要表现为无硬质围挡,有裸露土方和裸露建筑垃圾未覆盖,渣土未及时清运处理,道路未硬化,无洒水降尘措施,无车辆冲洗设施等。针对这35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部门职责分工,市环委会已责成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五)开展环保百日攻坚暗访督查行动

根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同志的指示,为加强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应对不利气象条件和大气污染因素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市环保局决定于分7组行动,对大气污染源和湘江长沙段水上餐饮进行环境监察。2015督查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检查建筑工地、垃圾焚烧点、秸秆焚烧点共计

三、开展水上餐饮专项整治行动

2015年9月底,易炼红书记对长沙“船上吃鱼”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开展专项整治,务求根治”,张迎春副市长批示:“请市环保局牵头研究全市联动执法方案,专项整治”,黎春秋副市长批示:“请市环保局认真落实,彻底根治”,支队立即落实领导批示精神,于国庆期间每天安排3组执法人员对湘江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段水域进行巡查,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政府也组织环保、街道执法人员开展巡查,巡查时间为每天午餐时段11:00-14:00,晚餐时段17:00-19:00。其中,2015年10月5日巡查发现开福区湘江长沙段三汊矶大桥附近有疑似水上餐饮的龙长贵渔船有人上船,开福区执法人员当即进行了劝告,渔船驶离。

2015年10月20日,支队接到天心区环保局发现黑石铺大桥附近水域有水上餐饮船舶活动迹象的巡查报告。市环境监察支队紧急联合市水警、海事、渔政等部门以及天心区、岳麓区政府,在10月20日下午开展水上餐饮整治行动。本次整治行动采取陆域执法与水域执法相结合的方式。陆域执法由天心区、岳麓区政府牵头,区环保局、城管局及相关街道参与,在湘江东西岸沿线进行执法巡查。水域执法由市环保局牵头,水警、海事、渔政等部门共同参与。本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0人,执法船舶3艘,在黑石铺大桥附近水域发现水上餐饮船舶4艘。据船主表示他们是过来观望政府对水上餐饮的整治形势,只要不被发现就开始水上餐饮经营。对水上餐饮经营船主这种心存侥幸的观望心理,执法人员进行了严厉教育和耐心劝导。这些水上餐饮船舶当天全部驶离湘江长沙段水域。

四、迎接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初检

2015年10月15日上午,市直机关工委委员徐克娇同志、市团工委书记何奕辉同志及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熊罗明同志到长沙市环境监察支队,对支队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建设工作进行初步检查验收。检查组一行通过问卷调查、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反馈意见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地检查了支队申报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检查组一行来到支队后,首先查看了办公环境,宣传氛围,并对支队部分干职工进行了问卷调查。然后听取了政委周志文同志以关于支队创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的工作汇报。政委周志文同志就支队2013-2015年文明单位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近年来,支队总支和领导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始终把保持和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不懈地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养、业务素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以创建“文明标兵单位”为目标,积极开展了文明创建各项活动。通过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党的建设和干职工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有力地促进了支队各项业务工作的圆满完成。

检查组一行在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支队文明创建工作。徐克娇部长就支队申报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工作汇报情况进行总结,指出取得的成绩和以后工作部署:一是肯定了近些年来支队文明创建和党建等方面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二是运用好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开展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面对目前的环保挑战,抓文明创建起了重要的作用,使大家适应新常态,履行好职能,特别是在即严格执法,又促进经济发展,取得了好的效果,得到了服务对象的认可,充分体现了基层党组织职能落实。徐部长就下半年如何开展好文明标兵单位工作提出了要求,支队作为创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标准要求要更高,目标要更高。

五、贯彻落实局党组(扩大)会议精神及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15年10月23日下午15: 00,长沙市环境监察支队在四楼会议室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全面贯彻落实2015年10月20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精神及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上,支队长刘英杰同志首先传达了付旭明局长、张仕良书记和邓峰主席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对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要求、近期的工作作出的部署和要求。重点传达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同志学习“乐东经验”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和中共中央关于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通报。结合支队工作,支队长刘英杰同志要求: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局党组(扩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乐东经验”和全体干部职工以严的纪律、实干的作风、担当的精神,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全年目标工作任务;二是支队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率先垂范,以上率下,模范遵守和带头执行党纪国法,杜绝不正之风,把纪律挺在前面;三是正确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支队的各项工作落实;四是加强个人修养,树立政治责任、道德担当,工作追求卓越与精益求精认真谋划2016年环境监察工作;五是坚守三条底线,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学习会上,支队纪检负责人周斌书记全文通读《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对支队全体党员干部提出更高的要求:一要坚定信仰,要给予党和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百分百的信任,首先党员干部自己相信了,身边群众才会相信;二要共同维护党和国家的形象,严禁丑化、诋毁和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三要按照规章制度及时办理涉及群众利益问题,做到“有法必依”,万不能“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大家须时刻谨记,严格要求,不能抱有丝毫侥幸心理,“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也一定会贯穿到底,任何违规违纪的行为必定受到党组织严厉的惩罚。

最后,政委周志文同志在会上提出要求:一要贯彻落实局党组(扩大)会议精神,明确十月工作目标。大家应该提高工作标准和质量,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二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大家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把党的纪律刻印心上,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三要严守党纪国法,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树立机关和党员干部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责任编辑:何梅珍                          签发:刘英杰

报:湖南省环境监察局、28365365备用网址局领导

送:长沙市环境监察支队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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